邓益洲
律师

巜山东商报》: 河南夫妻抛弃刚出生高烧儿子,19年后高调寻亲,又因嫌弃儿子聋哑“玩失踪”? https://feeds.cloud.huawei.com/landingpage/latest?docid=1051057d_G0UHBC1K0514BCL4&to_app=hwbrowser&dy_scenario=recomm&tn=7b6f8f7e8d49cf12e0c72d9e2bbf275607d2177eaa865ca9bb5f367b2790fc91&share_to=link&channel=HW_TRENDING&ctype=news&appid=hwbrowser&cpid=666&r=CN。 大家好,坐我者父母,养我者父母,人间常情。现实呢,生了不养,养者非亲,人伦扭曲,以致产生诸多法律纠葛。 以上媒人报道的故事,包含大量法律问题,而且可能伴随被收养者终身! 首先是收养关系是否有效,如果无效,对他的养父母没爷爷奶奶无疑晴天霹雳。《民法典》用专门章节规范收养关系,明确收养条件之一是丧失父母的孤儿,送养方是有特殊困难无力养育小孩的亲生父母,且明确同意送给他。

2021-01-23 07:07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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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邓益洲:另外,这篇报道有些文不对题,标题不准确,应当着重看内容报道,可能更接近真相吧。

    2021-01-23 07:24:43 回复 删除
  • 邓益洲:人抱养;收养一方年满三十,必须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;收养应登记。那么,本案中收养关系是否合法有效呢?欢迎大家交流探讨。 二、收养效力问题。法律规定收养关系一旦生效,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人身与财产关系,均比照亲生关系执行。最重要的一点:与亲生父母的关系,在法律上从此一刀两断!!!那么本案中,如果生父母老了,能要求其赡养吗?如果生父母过世,他能要求继承遗产吗?欢迎探讨。(本文对世不对人,仅以此为平台普法,大家尊重当事人人格和隐私。)

    2021-01-23 07:21:03 回复 删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