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益洲
律师
在深入研究《民法典》时发现这样一个案例:丈夫是高薪白领,妻子是全职太太。但妻子时间一长就烦了,也想出去工作,于是找了一份工作。但丈夫强烈反对妻子出去工作,认为其一个人挣钱就足够了。但后来妻子了解到,丈夫不想她出去工作的原因,是担心她出去接触别的男人。在丈夫干预下,妻子辞职了。第一次起诉离婚,丈夫表示反悔,法院没有判离。但之后呢,丈夫继续组织妻子外出工作,还跑到妻子单位大吵大闹,导致女方单位辞退。妻子忍无可忍,再次起诉离婚。法院认为,夫妻双方应相互尊重各种工作的权利。丈夫反复组织妻子外出工作,确实导致夫妻感情破裂,遂准予离婚。丈夫很后悔,但晚了。我国《民法典》也明确规定,夫妻双方都有工作、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,不得非法干涉。
2021-03-04 20:59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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